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军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的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2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为依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前期开课经验,现对2013级新生的《军事理论》课程教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和建议。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国防与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以及我校的办学特色,组织军事理论课教学。
二、课程目标
军事课程以国防教育为主线,通过军事课教学,使大学生了解当前国际军事斗争形势,掌握基本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达到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课程要求
1.军事理论课是在校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在第一学期结合军训集中安排。
2.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军事理论课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教学。严格考勤、考核制度,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军事理论课教学时数为36学时,其中32学时理论课,2学时复习、答疑,2学时期末理论考核。在军事理论教学中,要掌握好深度和广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多媒体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4.教师的聘任要专兼聘结合,保证聘请一定数量的有授课资质的部队教官或高级干部授课。组织军事理论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
四、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
序号 |
项目内容 |
授课学时 |
备注 |
1 |
中国国防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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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军事思想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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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战略环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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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军事高技术及信息化战争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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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复习、答疑、考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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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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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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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教材
《大学生军事教程》(贵州专用)军事谊文出版社
六、授课、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1.军事理论课程采用大班相对集中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
2.军事理论课程考试采取开卷形式。
3.授课时间及安排:每学年新生进校的第一学期集中开设,具体安排见军事理论授课安排表。
教务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