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08〕21号)通知精神,须对2013—2014学年度(以下称“本学年”)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该项工作是对在校生本学年学习资格认定和加强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内容包含各年级在校生本学年学籍注册、上一学年(即2012—2013学年度)学籍变动及奖惩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在“安顺学院教工频道QQ群共享” 中下载各专业本学年待注册名单(不包括2013年“专升本”学生),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对电子注册状态作相应标注(即“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休学”或“保留学籍”等;“注册学籍”的学生请学生本人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并签字,如学号为空请学生自行填上。 “暂缓注册”、“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请班主任用红笔标注相应电子注册状态);
二、因2014届毕业生本学期在外实习,故2014届毕业生的待注册名册不用学生本人核对、签名,待我处学籍管理科上报时直接注册为“注册学籍”;
三、各学院以年级为单位,如实填写附表《2012—2013学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情况统计表》中要求的各项内容(附表见后);
四、各学院须于9月20日前将本学院各专业学年电子注册名单及各年级(除2013级)的情况统计表交至我处学籍管理科张忠颖处。
教务处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