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发展、质量工程建设、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三、负责全校新专业申报及调整工作。
   四、做好全校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校课程安排、全国大学生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教学公共资源使用与调配及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五、负责各专业教材的征订、采购、入库、发放。
   六、负责教学网络管理、网络教学平台、多媒体教学等系统的规划建设。
   七、负责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的研究,负责组织各级各类“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各级教研项目的立项、结题和推广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负责组织各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
   九、负责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学籍、成绩和考务工作,发放普通本、专科生学历证书。负责教学、教研、学籍、成绩等相关数据及档案的管理。负责处理转学、休学、留级、退学等工作;负责发放学生证、校徽等。
   十、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各类教学竞赛以及教学成果评比,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教学名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学术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学骨干的评审与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