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三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学院、中心:

根据《安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安学院发(2009)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本科教学工程”,经研究,学校将启动第三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原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指引,探索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二、课程建设内容

精品课程建设内容包括教学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改善、教学内容、手段与方法改革、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网络教学环境建设等主要方面。

三、课程建设申报

(一)申报范围

第三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重点资助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本科课程(专业开设未满3年的特色课程可在1年以上)。

曾获学校资助建设的课程,不再重复申请建设资助。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中心应紧紧围绕贵州省“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的总要求,根据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目标及重点,学院、中心发展定位与特色,制定本部门的课程建设规划,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明确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引领作用,确定每年的课程建设重点,择优推荐精品课程建设立项。

2、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少于2年。申报课程仅限1名负责人,且有2名以上的教师承担该门课程。

3、课程建设申报书填报应紧紧围绕“安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指标要求(附件2),据实。

4、本批次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计划立项10项。

课程负责人填写《安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交《申请书》及课程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经学院、中心审核同意后汇总和电子版统一报教务处,不接受个人提交,以上材料请于2013年11月5日前交教务处丁俊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立项建设评审

本次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院、中心申报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拟立项建设课程名单,经全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后确定立项。

联系电话:0853-2214779 18785329651

附件1:安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2:安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安顺学院教务处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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