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审批表
学生基本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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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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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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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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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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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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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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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班级 |
专业 级 |
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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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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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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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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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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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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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确认 |
违纪 事实(学院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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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建议(学院 填写) |
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 应给予该同学 处分。 |
学生 确认 |
□我签字确认前述违纪事实,对前述处分依据和处分等级也无异议,并表示不申辩。 □我要求申辩(另附申辩书)。申辩理由是□1.违纪事实不成立;□2.处分依据不适当;□3.处分等级过重或过轻;□4.其他(填写如下): 。 签字: 年 月 日 (注:特殊情形,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不用学生确认) |
班 主 任 意 见 |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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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学 院 意 见 |
对该同学,在其达到此次处分条件前, □未进行违纪预警; □已于 年 月 日发出违纪预警。 |
负责人签字: (二级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附署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教务处为主管部门的,由院长作为负责人签字、党委书记作为附署人签字;以学工处为主管部门的,由党委书记签字、院长作为附署人签字。均盖行政章。 |
经 年 月 日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议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给予 同学 处分。 |
主管部门意见 |
经 年 月 日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依据《 》 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给予 同学 处分。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情形时填写)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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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按主管权限提交学工处或教务处。2.此表可附有关证据、学生检查等材料。3.本表一式1份,
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