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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毕业实习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实习管理,促进毕业实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保障毕业实习的质量与效果,现将2014届毕业实习成绩考核与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要求

(一)完成时段

2014届学生毕业实习考核工作安排在本学期1-4周内完成,各学院在2014年3月28日前将实习考核图片与方案交教务处存档。

(二)考核方案

根据学校要求与专业特点,各学院应成立本学院毕业实习成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

(三)成绩评定

师范专业毕业实习考核根据《安顺学院教育实习规程》与《安顺学院教育实习手册》中的考核表进行,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考核根据《安顺学院毕业实习手册》中的考核表进行。

二、评优工作安排

(一)评选范围

2014届毕业实习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及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推荐1-2名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各班推荐1名分散实习的优秀实习生;集中实习优秀实习生由带队教师与实习小组推荐(由教务处安排)。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

(1)全程参加校外实习指导工作,完成实习指导任务且效果良好;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解决学生在实习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优秀实习学生

(1)严格遵守学校与实习单位相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实习活动,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成绩为优秀;

(2)独立完成10学时以上教案及30学时的教学任务,听课学时数超过6学时(师范专业);

(3)独立完成高质量实习日志3篇以上(非师范专业)。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指导教师实际工作态度与业绩,实习学生实习表现、实习单位评价、实习成绩等推荐报送,并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纸质与电子档)(安顺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安顺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优秀实习生实习手册等)于2014年3月28日前交教务处实习实践科李志友老师处,联系电话:0853-2214927。

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并经学校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奖励。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实习实践科(电话:0853-2214927)。

附件:1.安顺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2.安顺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只交电子版)

3.安顺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登记表

4.安顺学院2014届集中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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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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