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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能够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省教育厅决定加强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对现有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规范调整,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黔教高发〔2014〕12号)(附件)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按照要求对现有专业整理备案,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专业要按照社会需要、主动适应、继承发展和科学规范的要求,对现有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科学的调整,在合并和整理时,既要考虑培养的人才具有较宽的适应性,又要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还要兼顾社会职业分工和新兴产业对人才的需要。

二、对现有专业方向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各专业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专业方向的内涵应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确属该专业研究方向和服务面向的合理延伸,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不得作为其他专业的专业方向。对于现有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要认真填写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与专业方向汇总表(附件4)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与专业方向设置登记表(附件5),对于新增专业方向需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申请表(附件6)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方向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7),于2014年2月15日前报学校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dingjunfeng1978@163.com),2014年招生专业方向名称按整理通过后专业方向名称执行。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整理的通知》及附件

 

安顺学院教务处

二O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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