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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调动各教研室的积极性,促进教研室工作更好开展,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现有的40个教研室。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教研室评选标准:各学院(部)按照《安顺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进行自评打分,分值在85分以上的教研室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教研室评选。

(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标准:本人所在教研室被评为优秀教研室,且担任教研室主任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在本年中无教学责任事故。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各教研室根据《安顺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自评打分,并报各学院(部)进行初评。各学院(部)按照指标体系结合教研室工作情况严格审核,并将所在部门教研室初评情况汇总《安顺学院教研室考核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二)经各学院(部)自评打分在85分以上的教研室,撰写一份教研室本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安顺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附件3)和《安顺学院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参加校级优秀教研室评选。

(三)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推荐的教研室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教研室,报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并奖励。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部)于2013年12月24日前完成初评,2013年12月26日前将推荐优秀教研室的有关材料交(指标体系打分表、申报表、汇总表和总结等)到教务处廖洪泉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申报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正面。

(二)教务处择时组织专家对各教研室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打分,评选出12个校级优秀教研室。

请各学院(部)接此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2214779

附件1:安顺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安顺学院教研室考核汇总表

附件3:安顺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

附件4:安顺学院优秀教研室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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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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