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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关于申报教育厅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部)、计算机与网络管理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3〕321号)文件精神,为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引导高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请各系(部)、中心认真组织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内容

1.实验室资源有效整合。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统筹相关各类实验资源,鼓励学科专业交叉,建立有利于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实验体系,构建功能集约、资源优化、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的实验教学平台,为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实验和创新活动创造条件。

2.教学科研紧密结合。打通教学科研实验室壁垒,统筹教学科研实验室资源,促进科研支持实验教学、服务人才培养,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将科研方法融入实验教学活动,向学生传授科研理念、科研文化、科研价值,使学生了解科技最新发展和学术前沿动态,激发科研兴趣,启迪科研思维,培养科研道德,提升学生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能力。

3.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密切联合。建立专业实验与专业训练、专业技能培养与实践体验相结合的实验教学模式,打造贴近实际的模拟、虚拟、仿真实验环境,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共同建设实验室、研发基地等,实现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实际、社会应用相结合。以实验室为载体,探索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通过专业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凝聚校内外各方力量,促进优质资源深度融合和充分共享,推动教学科研协同发展,引导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申报有关要求

1.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原则上是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和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的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大类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覆盖面广,具备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具有高水平教授负责、组合优化的实验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突出。主要是以机械、电子、计算机、医学、经济管理、传媒、农业、旅游、能源、装备制造、民族医药等学科和类型为主。

2.学校推荐申报名额:2个。

3.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系、部、中心于2013年9月3日以前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见附件1)和相关支持材料(如实验教学中心录像,典型教学案例录像,典型教材样本、多媒体课件等)一式一份交教务处王家顺老师(请将电子版同时发到wangjiashun1980@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教务处汇总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评审。

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

(一)建设目的

通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发挥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改革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试点项目支持的专业领域

国家战略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服务我省“四个一体化”、“5个100工程”、“五张名片”“六大新兴产业”等行业,围绕加快发展电力产业、煤炭产业、化工产业、装备制造业、冶金产业、有色产业、建材产业、烟酒产业、新兴产业、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及旅游商品为主的十大特色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等。

(三)建设内容

1.教学团队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5.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学校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5.“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五)其他要求

1.学校推荐申报名额:3个。

2.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系、部、中心于2013年9月3日以前将《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含材料目录电子版)一式一份交教务处王家顺老师(请将电子版同时发到wangjiashun1980@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教务处汇总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评审。

三、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申报

(一)建设目的

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加快应用型、复合型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步伐,促进高等教育的转型发展,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建立高校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积极探索卓越人才教育培养的新途径,引领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改革,提高我省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能力,着力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卓越人才,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有关要求,实施贵州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卓越计划”)。

(二)建设内容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包括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中医药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经管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等。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支持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结合高等教育规律和行业企业标准,研究制定各类应用型、复合型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率先开展人才培养体制和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培育一批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建设内容主要有:

1.制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的工作方案、专业培养方案和本校标准体系。卓越计划高校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和办学优势与特色等,选择本校参加卓越计划的专业领域和人才培养层次(目前只开设本科层次),制定工作方案、专业培养方案,并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建立本校的培养标准体系。

2.探索卓越人才教育培养的新机制。建立高校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建立实践教学体系、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的新机制。

3.改革招生方式、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制设置等。大力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和培养模式,遵循应用型、复合型人才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加强研究性学习。

4.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建成一批设施先进、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实习实训基地。

5.建设“双师型”、“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一支具有“双师型”、“双能型”素质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

6.推进“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生培养的国际化。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资源和教育师资,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国际交流,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

卓越教育培养计划分期实施,首期为4至5年(2013-2018年)。

(三)申报条件

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主要面向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包括服务于传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要特别重视适应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适度超前培养人才。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服务我省“四个一体化”、“5个100工程”、“五张名片”“六大新兴产业”等行业,围绕加快发展电力产业、煤炭产业、化工产业、装备制造业、冶金产业、有色产业、建材产业、烟酒产业、新兴产业、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及旅游商品为主的十大特色产业等所涉及的工科类、医学类、法学类、农林类专业、经管类以及新闻传播类专业。

2.申报的各“卓越计划”涉及的专业应有1届以上的毕业生,业应与本行业相关企事业等有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建立起稳定的实习基地;优先支持已获得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专业。

(三)其他要求

1.学校推荐申报名额:1个,鼓励进行跨校、跨学科门类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开展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2.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系、部、中心于2013年9月3日以前将《贵州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XX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方案”、“XXX专业本科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和相关支撑材料(含材料目录电子版)一式一份交教务处王家顺老师(请将电子版同时发到wangjiashun1980@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教务处汇总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评审。

四、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重点项目申报

(一)建设目的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该项目分教改招标课题项目教改重点项目教改培育项目明年申报)目的是,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形成一批适应我省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需要,具有我省特色的优秀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成果,为培养和提高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所需高素质人才服务。

(二)建设内容

开展高等教育综合研究、专业设置与建设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均可申请省级教改项目。其中“教改招标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的。“教改重点项目”原则上是指对解决我省乃至全国高等教育教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作用,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重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

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事业联合申报,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共同研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为用人单位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三)申报条件

1.“教改招标课题”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负责人为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8岁,具体要求参照(五)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招标项目要求;“教改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为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8周岁。

2.研究项目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创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重点是专业、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做培育工作。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除其他保障条件之外,学校能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项目申报主持人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不得同时申请其他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限7人,跨单位合作项目限10人。

4.已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相同课题不再参加本年度立项申报。

5.申报项目由学校择优推荐。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学校负责推荐。

6.项目研究时间:省级教改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研究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若有特殊原因须延期结题的需由所在单位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

7.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将予以撤销,收回已拨经费。

(四)其他要求

1.学校推荐申报名额:“教改重点项目”3项,教改招标课题不限名额。

2.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系、部、中心于2013年9月3日以前将《“教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一式5份交教务处王家顺老师(请将电子版同时发到wangjiashun1980@163.com,装订前先与教务处联系确认)。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教务处汇总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评审。

(五)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招标项目要求

1.招标课题名称

(1)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3)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4)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整合与创新研究

(6)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成果反哺教学评价体系研究

(7)贵州省大学城教师互聘、学分互认、课程共享的探讨

(8)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学习需求的研究及教学应用

(9)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数据库建设及运用

(10)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体系构建及研究

(11)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12)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政策激励研究

(13)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管理体系和评价办法建设研究

(14)贵州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应用

2.投标要求

(1)招标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管理人员及专任教师。投标人可独立或联合投标。

(2)投标人资质

课题负责人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年龄不超过58岁。

(3)成果形式

课题阶段性成果为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和调查报告,每一课题须提出2个以上的阶段性成果。终端成果为研究报告或专著。

(4)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至结题验收之日止)。

(5)投标步骤

各校上交招标教改项目申请书—教育厅受理——资格审查——现场答辩——专家评标——会议定标——签订课题研究合同。(答辩及签订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3.资助经费

每个招标课题资助经费6-1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均不得扣留或提成。经费拨至项目总负责人(或第一负责人)所在学校,项目总负责人应会同项目的各位负责人根据项目的总体目标和计划、各子项目的进展情况安排经费的使用方向。

4.成果权属

课题全部成果的著作权和版权归贵州省教育厅所有。课题负责人和研究人员享有相应的署名权。

未尽事宜在签订课题研究合同时商议。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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