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教务处文件
安学院教发(2012)84号
安顺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中专项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中心):
根据《安顺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安学院发﹝2009﹞19号)和《安顺学院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安学院教发﹝2012﹞59号)的要求,现将本学期期中专项教学检查的具体检查方式及进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为上学年(2011-2012学年度)我校实验(实践)教学、实习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上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二、检查的方式
1. 系(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
2.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实验教学的检查,主要包括教学、师资与实验室等方面
1.实验教学文件及内容
(1)上学年各专业开设实验课程一览表、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与指导书或教材;
(2)上学年各专业实验课程课表、实验报告与记分册;
(3)上学年按专业统计实验课程开出率,按本科教学基础数据采集的计算标准,以列表的方式体现,并注明含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
(4)上学年各专业开设实验课程成绩分析表,按照五级制统计成绩分布的人数及比例;
(5)学生对上学年各专业开设实验课程的反馈意见(可以采取问卷、座谈与信息员反馈等方式进行)。
2.实验教学师资队伍
(1)上学年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方案与总结;
(2)上学年参与实验教学的师资情况,以列表的方式体现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其中列表信息主要包括教师的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学年总学时,发表与实验实践教学有关的论文等相关信息。
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1)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与执行情况;
(2)各系实验室建设规划;
(3)实验室建设的各项批文;
(4)上学年度开放实验室情况,包括开放的范围、面向的专业、开放的内容等,统计各实验室的使用率、人时数与项目数(附各实验室的原始使用记录),使用率按照使用时间除以开放时间计算,开放时间总数可参照每学期800学时计算;
(4)实验室学年度工作方案及总结。
(二)实践教学的检查内容
各专业的实践教学可参照实验教学的要求执行,若因专业性质的差异,至少应具备以下资料:
(1)对照培养方案,是否完成实践课程教学计划;
上学年各门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
(2)各门课程实践教学活动记录;
(3)实践教学场所(与数据采集中的实践、实训场所相对应)使用记录、使用率、人时数与项目数,其中使用率、人时数与项目数应有明细的统计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4)各门专业实践课程考核资料、成绩分析表与学生反馈意见;
(5)按专业统计实践课程开出率并附明细统计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三)毕业实习工作的检查内容
根据安顺学院校外实习实践相关管理规定,对实习实践各环节要求具备的存档材料进行检查,主要包括:
1.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实习安排与总结;
2.实习动员、技能训练与安全教育相关资料
3.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统计表
4.毕业教育实习手册与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鉴定表;
5.学生毕业实习总结与社会实践活动报告;
6.学生毕业实习接收函与实习过程管理材料;
7.毕业实习考核材料与毕业实习成绩分析表;
8.教师对集中与分散实习学生实习过程的监控与指导记录。
(四)试卷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试卷装订是否规范,各项资料是否齐全;
2.记分册的各项记录是否规范;
3.试卷评阅情况;
4.试卷分析报告的填写情况;
5.补考试卷的存档情况。
四、检查进程安排
1.准备阶段。各系组织自查,完善相关实验(实践)教学、实习工作相关资料和试卷的归档。
2.提交自查报告和上学年各专业实验(实践)课程应开和实际开出情况一览表,计算出实验(实践)开出率(须与本次数据采集所填数据一致)。各系在自查的基础上,于2012年11月19日上午11:30前交教务处郑海波处,电子版发至asxyjwc@163.com邮箱。
3.2012年11月20日上午9:00在教务处四楼会议室召开校内专家检查协调会,按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进一步明确统一检查的标准。
4.学校于2012年11月21日—11月27日组织校内专家到教学系(部、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5.检查结果反馈。2012年11月28日—12月3日教务处汇总审阅意见,并向教学系反馈检查结果。
6.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各教学系(部、中心)根据专家反馈意见拟出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的整改报告,于2012年12月10日以前交教务处,该报告将作为下一次教学检查的重要参考。
五、检查结果的利用
本次专项教学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检查结果向全校通报,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对表现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检查不达标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安顺学院教务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 期中 教学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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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分管教学副院长
发 :各相关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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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教务处 2012年11月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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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系统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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