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校2009届毕业生罗小敏,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06671200906000370),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0667120090600370B),其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教 务 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