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校2007届毕业生鄢莉娜,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06671200706000826),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0667120070600826B),其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教务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