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校2013届毕业生王应欢,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06671201306000433),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0667120130600433B),其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顺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