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政法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计财处、图书馆、宿管科:
经2014年6月4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安顺学院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人文学院2011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生杨秦(学号201101014104);政法学院2011级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学生周大帅(学号201106063021);政法学院2011级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学生杨胜辉(学号201106063031);政法学院2010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生李登义(学号201006074040);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0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生陆鑫跃(学号201002024005);人文学院2013级历史学专业本科学生徐卫星(学号201301054049);数理学院2010级物理学专业本科学生刘洋(学号201003024072);人文学院2011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生张建(学号201101012002);体育学院2010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岑从洋(学号201008014066);教育科学学院2013级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生王欢(学号201305064053);外国语学院2010级英语专业本科学生雷洪(学号201005014068);人文学院2012级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专业本科学生张天桥(学号201201034027)十二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安顺学院
2014年6月6日